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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城乡市场监测统计分析培训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场运行司    作者:    阅读数:
 
发布时间:2009-09-24 11:32:06
 
 
 

上海、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司定于10月中旬举办2009年第二期城乡市场监测统计分析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9年10月14日报到,15日、16日培训。地点在云南滇池温泉花园国际大酒店(昆明市滇池路1316号),电话0871-4334666。

  二、培训内容
  介绍近年来城乡市场监测统计分析体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讲授监测统计分析技术和方法;讲解市场监测统计报表制度,介绍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等直接监测系统和商务预报四级平台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答疑。

  三、参会人员
  有关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场监测工作的同志,每个单位限一人参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其他事宜
  (一)本期培训会与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现场会同时召开,15日上午全体培训人员参加市场运行调控现场会。
  (二)请有关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区、市)地市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会,并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于9月28日前传真至我司。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联系人:李荣 赵璐;
  电话:010-85093843 85226232;
  传真:010-85093844 85226679;
  电子信箱:jiancechu@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期城乡市场监测统计分析培训地区名单

   2.会议回执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市场运行调节司 市场监测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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